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12月3日從有關部門獲悉,為加強建筑垃圾產生、運輸、處置全鏈條管理,自11月起,西寧市印發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全過程監管十條措施,對建筑垃圾從源頭管理到消納處置的全鏈條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十條措施分為源頭管理措施、過程監管措施和消納處置措施三大部署。其中,源頭管理措施中,細分為健全核準機制、規范運輸核準、裝修垃圾監管。在具體工作中,核準機制由屬地政府(管委會)建立城管、城建、水務、交警等部門協同機制,將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與建設施工許可并聯審批,實現“高效辦成一件事”。值得注意的是,源頭管理措施明確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通過“青松辦”平臺實行網上辦理,2025年底前將實現湟中、湟源、大通及各園區全覆蓋。
在過程監管措施中,建立創新監管機制、共享機制、巡查機制、聯合執法機制,共同保障建筑垃圾全鏈條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在創新監管機制方面,實行數字化全流程監管,依托“運管服”平臺“渣土車監管系統”,實時錄入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定位、行駛路線、消納地點等信息,偏離路線自動預警,推送執法人員現場核查,形成“線上預警—線下處置”閉環。在巡查機制上,城建部門負責工地內建筑垃圾的監管,城管部門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巡查,運用無人機巡航、AI監控覆蓋城鄉接合部、河道溝渠等監管薄弱區域。在聯合執法機制上,屬地政府(管委會)牽頭組織轄區城建、生態、交警等部門,在非法傾倒高發地段開展聯合巡查執法行動,利用“運管服”平臺預警信息精準查處違規車輛。市級城管部門統籌跨區域非法傾倒案件,并定期開展建筑垃圾專項整治行動。
在消納處置措施中,分為規范消納處置、健全保障措施及狠抓工作落實三項舉措。明確屬地政府(管委會)加強對轄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協同處置場所監管,鎮辦(村)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對非法消納點一律取締,2025年底前完成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并將建筑垃圾監管工作成效納入城市管理績效考核,對未完成目標任務、問題整改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提醒督促,確保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來源:西寧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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