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記者 陳郁 報道)“我委在辦理違規占用土地建房相關案件中發現,你鎮在負責審核自建安全住房申請時,存在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導致違法建筑長期存在等問題,現提出如下監察建議……”近日,青海省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就案件查辦中發現的問題,向機關、鄉鎮發出監察建議書,逐一列舉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
今年以來,民和縣紀委監委堅持將紀檢監察建議書作為深化監督、促進治理的重要抓手,針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及體制機制漏洞,“量體裁衣”式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形成了“精準指出問題、針對性提出建議、全過程跟蹤督促”的機制,努力實現“發出一份建議、解決一批問題、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個領域”的綜合效果。截至目前,共制發紀檢監察建議書8份,提出建議22條,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整改問題8個,建立健全制度機制3項。
開“藥方”只是第一步,推動整改落實才是關鍵。為防止紀檢監察建議書“一發了之”,民和縣紀委監委建立跟蹤回訪、限時反饋等機制,按照“誰制發、誰跟蹤、誰負責”的原則,采取書面督辦、電話回訪、實地抽查等方式,對建議書整改落實情況實行全過程跟蹤督辦,督促有關單位在規定時限內反饋落實情況,防止整改落實工作“打折扣、走過場”,切實維護紀檢監察建議書的嚴肅性、權威性。
下一步,民和縣紀委監委將持續把準紀檢監察建議書的“精度”“力度”“深度”,讓每一份建議都成為堵塞漏洞、改進工作、提升治理的“催化劑”,真正讓監督執紀的“后半篇文章”越做越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