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5月21日,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青海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修訂的《條例》將于2025年8月1日正式施行,通過構建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六大保護”體系,全面護航我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此次修訂聚焦未成年人保護難點痛點,對原有條例進行全面優化升級,修訂過程中著重吸納基層立法聯系點、司法機關及教育部門的建議,新增多項針對性條款:
強化心理健康與挫折教育,明確要求監護人關注未成年人心理狀態,增強其應對挫折的能力;學校需配備專職心理教師,建立心理健康篩查和干預機制,將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納入日常教學。
嚴控學生課業負擔,禁止學校占用節假日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集體補課;明確幼兒園及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兒童開展小學課程教育,保障未成年人休息與文體活動時間。
細化校園安全與防欺凌機制,要求學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定期開展防性侵、防欺凌專題教育。對發現的學生欺凌行為,學校須立即制止并協同司法機關處理,涉事雙方家長須參與認定與疏導。
織密網絡保護網絡,規定網絡平臺需落實實名制,禁止推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嚴控未成年人參與網絡應援集資等活動。同時,要求家庭和學校引導未成年人科學用網,預防沉迷。
《條例》進一步明確各方主體職責,形成全社會協同保護合力。家庭保護方面,細化監護人義務,禁止放任未成年人參與邪教、賭博或脫離監護單獨生活,強調對未成年女性生理期特殊關懷。學校保護方面,建立預防性侵害“黑名單”制度,要求定期核查教職工背景;設立學生欺凌舉報渠道,強化法治副校長職能。社會保護方面,劃定校園周邊200米內禁設網吧、酒吧等娛樂場所,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嚴懲文身、醫美服務提供者違規行為。政府保護方面,將未成年人保護納入地方發展規劃,推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建立臨時監護與長期監護銜接機制。司法保護方面,推行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辦案救助模式,依法封存犯罪記錄,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復學就業權利。
據悉,此次修訂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既注重吸收上位法精神,又結合省情實際創新舉措。例如,針對高原地區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增設戶外安全教育條款;針對網絡沉迷問題,推動家校社聯動監管。《條例》的實施,將為青海省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青海省將持續深化跨部門協作,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推動構建家庭履職、學校盡責、社會協同、網絡清朗、政府主導、司法兜底的未成年人保護新格局,為高原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撐起一片法治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