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 易娜 報道)近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聯合制定印發《技能人才最低工資集體協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關于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技能人才薪酬集體協商機制,有效保障技能人才的勞動報酬權益,充分激發技能人才的創新創造活力。
《示范文本》的制定旨在引導和推動各類企業與技能人才就最低工資標準開展規范、有序、有效的集體協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正常增長機制,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文本涵蓋了協商主體、協商程序、技能等級與工資標準的銜接關系、工資支付保障、合同變更與終止等核心條款,為企業與技能人才開展集體協商提供了清晰、實用的操作指引。一是堅持依法依規。嚴格遵循《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確保協商過程與內容合法合規。二是突出技能導向。明確將技能等級、工作業績、創新貢獻等要素作為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重要依據,強化技能價值激勵的導向作用。三是注重可操作性。文本結構清晰、條款明確,兼顧原則性與靈活性,便于企業、工會和技能人才結合實際協商使用。四是強化權益保障。著重明確工資支付形式、標準,建立健全薪酬支付保障機制,切實加強對技能人才勞動報酬權的保護。
下一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將指導各地人社部門、工會組織加強宣傳引導,推動行業內、區域內企業特別是建筑業、制造業、服務業等技能人才密集的行業或產業園區,參照《示范文本》進一步細化和補充內容,協商簽訂專項集體合同。同時,將加強對集體協商過程的指導和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確保協商取得實效,切實提升技能人才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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