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省委十四屆十次全會提出“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建設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把“高水平安全持續夯實”列為“十五五”時期青海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之一。我們要按照全會要求,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突出保障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經濟健康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安全,加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建設,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效能,以高效能治理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作出青海貢獻。
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大原則,也是“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之一。把統籌發展和安全貫穿青海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以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制度優勢凝聚共識、匯聚力量,為統籌發展和安全提供根本政治保障。要注重全方位統籌,加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建設。把捍衛政治安全擺在首位,嚴格落實黨委(黨組)國家安全責任制,強化國家安全重點領域協調機制和應急應變效能,鞏固提升穩疆固藏戰略要地功能;深刻領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強大真理力量和實踐偉力。著力服務高質量發展、增進民生福祉、維護安全穩定、促進高水平開放,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堅持底線思維和極限思維,有效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健全風險研判、防控、處置及責任制度,完善重大風險預案,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
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相輔相成、良性互動,就是以新發展理念和新安全格局深度融合為路徑,以人民美好生活和國家長治久安為指向,在更高水平上實現“發展支撐安全、安全保障發展”的可持續正向演化過程。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注重全領域監管,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織密織牢全方位、立體化公共安全網;把握治理目標準確性,調動治理主體積極性,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數字化改革,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務服務體系,以數智治理的高效能持續為高質量發展注入安全而澎湃的新動能;激發市場活力和科技創新動能,統籌經濟、科技、安全、民生等各領域的協同治理,推動政策共商、風險共評、責任共擔,在發展決策中嵌入安全評估,在安全治理中留足發展空間,切實抓好發展這個“第一要務”和安全這個“頭等大事”,把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做實做好。
(來源:青海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