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截至9月30日,全省檢察機關共案件化辦理重大法律監督事項6707件,其中社會治理檢察建議609件、內部法律監督線索移送489件、介入偵(調)查重大刑事案件2141件、審判活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57件、偵查活動監督1097件、立案監督709件、看守所和社區矯正巡回檢察112件、“減假暫”案件專項核查25件、其他類別監督事項1468件,收到明顯成效,有效提升了全省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質效。
近兩年來,青海省各級檢察機關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堅決扛起法律監督政治責任,依法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持續做優做實法律監督工作,著力提高法律監督能力水平,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了檢察貢獻。

注重規劃統籌 推動重大法律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和管理
加強新時代法律監督,事關黨的執政根基穩固。開展重大法律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和管理工作,是檢察機關縱深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是提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質效、推進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應然之舉。
青海省人民檢察院自2023年10月下旬開始,在部分檢察機關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有關法律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和管理試點后,堅持把這項工作作為抓實“三個管理”的重要抓手,助推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檢察監督案件,并于2024年7月在全省檢察機關全面推開。2024、2025連續兩年把該項工作列入全省工作重點,在全省檢察長會議上作出專門部署,不斷提升法律監督履職水平。
在試點開始之初,由于沒有可供借鑒的成熟經驗,經過反復斟酌和考量,省檢察院從加強制度設計方面入手,制發工作方案,明確了總體目標、原則要求、工作流程和管理的基本方式等,為試點工作提供遵循。
在工作方案中確定“8+N”的監督事項范圍,將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內部法律監督線索移送、審判活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提前介入偵(調)查重大刑事案件、看守所和社區矯正巡回檢察、“減假暫”案件專項核查、偵查活動監督、立案監督等八類監督事項納入案件化辦理管理范圍,同時鼓勵引導各地檢察機關結合本地開展法律監督工作實際,自主增加納入案件化辦理的監督事項。
對全省案件化辦理的監督事項實行統一集中管理,指導各市州建立工作臺賬,堅持每日一報告、每周一會商、每月一調度。落實“三帶”下沉指導工作要求,省檢察院多次赴各市州、基層院對監督事項實質化審查、流程監控、卷宗歸檔和機制建立等提出要求,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實現八個市州指導督導全覆蓋。
通過舉辦全省檢察機關重大法律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和管理典型案例講評活動,從77個報送的案例中選取了24個典型案例,通過“案例展示+專業點評+現場觀摩”的形式,以視頻形式向各市州院匯報演示,最高檢、省委政法委、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和人民監督員代表等特邀嘉賓出席活動并現場點評,評選出10個精品案例,發揮了示范引領的“樣板效應”。

規范案件辦理 努力提升辦案質效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推動法律監督事項案件化、規范化、專業化辦理和管理,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由‘虛’變‘實’、由‘軟’變‘硬’的方式創新。”省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案件管理辦公室主任黨雪梅說,“通過建立從監督線索受理到結案歸檔的完整流程,將訴訟證據規則等引入法律監督事項辦理管理,推動法律監督由粗放式轉向精準式。”
為進一步推動案件規范辦理,全省檢察機關建立辦案指引制度,著力解決辦理監督事項證據審查核查不深入、辦案標準不統一、工作淺表化等問題,制定印發《青海省檢察機關有關法律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和管理指引匯編(試行)》,明確辦理流程,兼顧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全過程,設置立案受理、調查核實、審查決定、跟蹤反饋、結案歸檔等詳細的辦理流程和工作規范,增強辦理管理的可操作性。細化業務流程,在受理、初核、立案、調查、處理、跟蹤反饋等關鍵環節嵌入支撐節點,明確相應辦理期限。
省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針對提前介入偵(調)查重大刑事案件受理問題,申請最高檢案管辦將該類事項案件入口統一納入案管部門受理,解決了該類別案件辦理不規范、管理缺失的問題。結合監督事項類別,明確調查核實方式方法,規范審查報告等法律文書制作,對疑難復雜、影響重大的事項通過提請檢委會或檢察官聯席會等方式集體研究討論,通過公開審查、召開聽證會等方式促進審查決策實質化。在工作實踐中,玉樹藏族自治州檢察院探索“數字賦能+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模式,應用北京市檢察機關“空殼公司監管”大數據模型精準篩查內部法律監督線索,對移送的監督線索開展實質化調查審查,根據審查情況向有關職能部門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取得良好的辦案效果。
通過加強與相關單位協作配合,進一步強化信息共享、工作對接等,共同推動解決以往法律監督工作中的協同難題,凝聚監督合力。在案件辦理中,海北藏族自治州檢察院積極與公安機關溝通協調,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聯席會議等作用,完善刑事案件信息通報和共享機制,破解法律監督事項線索發現難、調查核實難和監督處理難等問題,確保案件化辦理在政法各部門間形成共識,落地落實。


強化案件管理 切實提高法律監督的規范化和專業化水平
黨雪梅介紹,通過強化法律監督事項的全流程、各環節監督管理,不僅增強了監督事項辦理的公開透明性和客觀公正性,同時將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與檢察官權責清單、追責問責掛鉤,確保了監督事項辦理權責一致、失責追究。
聚焦持續完善檢察官權責清單,從權力細化和責任明晰兩個維度精準界定行權邊界,在原有檢察官職權基礎上,細化檢察官在辦理重大監督事項中的具體權限,明確辦案責任、監督責任等,推動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權力與責任相適應。聚焦證據審查和采信、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辦案程序、文書制作、辦案效果等關鍵要素開展案件質量評查,確保重大法律監督事項辦理實現質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機統一。
為強化案件管理,省檢察院專門組織開展全省重大法律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和管理“回頭看”,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全面檢視工作中的成效與不足。線上著重審查系統文書規范性、案卡填錄準確性以及案件流程與實際辦結進度的一致性;線下對案件卷宗完整性,從目錄編制、裝訂順序、證據材料、文書制作、審查報告、監督成效等進行檢查,確保案件辦理線上線下相一致,擠掉“水分案”“湊數案”。
近兩年來,全省各級檢察機關還以推動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管理為契機,積極建立健全重大法律監督配套制度機制26項,有力確保了各項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從目前的實施情況來看,我們推動改革的方向是正確的,路徑是可行的,效果也比較明顯。”黨雪梅表示,將繼續著眼于保障法律正確實施,深入推進法律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工作,在事項范圍、辦理程序、管理方式等方面進一步探索完善,把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要求落實到每一個環節,為提高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質效和水平提供青海檢察實踐樣本。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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