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7月3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檢察機關開展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的有關情況,并發布5件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
此次發布的5件典型案例分別是韓某某等人涉嫌詐騙罪行刑反向銜接案,王某某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行刑反向銜接案,朱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行刑反向銜接案,青海某實業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標罪行刑反向銜接案,李某、宋某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行刑反向銜接案,旨在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作用,有效提升行刑反向銜接案件辦案實效。
2024年以來,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委的堅強領導下,青海省檢察機關認真落實《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進一步促進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制度,嚴格把握“可處罰性”原則,規范提出檢察意見,辦理了一批行刑反向銜接典型案例,實現了全省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由“接得住”向“接得好”的轉變。2024年,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1132件,覆蓋78個刑事罪名,涉及金融、房地產、交通等多個領域,向公安、稅務、市場監管、司法、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11個行政單位提出檢察意見653件872人,督促行政機關對683名被不起訴人作出行政處罰。
(來源:青海日報)